有人说一个人一生应该谈三次恋爱:一次懵懂,一次刻骨,一次一生。我已经用完了第一次机会。
上一次的恋爱我确实是懵懂的,从牵手到拥抱再到接吻,一切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,慢慢试探,又心跳加速。慢慢的习惯从一个人到两个人,开始习惯为对方着想,做一些决定的时候也会有所顾虑。那个时候对我来说一切都是美好的,我也很感谢他给我一段美好的回忆。但我想人都是贪心的,当一个人对你好的时候,你会希望他更好,你会开始挑剔,你会无理取闹,其实你敢这么做只是因为你觉得他是喜欢你的(不敢用爱这个字),你觉得他不会离开,你觉得他会让着你胡闹。可是我们忘了,所有的好感也有被耗尽的时候,每一次的任性都会给两个人留下伤痕,慢慢地,也就累了,倦了,散了。
其实过去几年了,所有事情早已放下,只是回过头来想想,我很感谢那个他,感谢他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。正如莫文蔚的那句歌词所说:至少那些经过属于我。也庆幸分开后的我们见了面还是可以聊天,开玩笑,不至于成为陌生人。
2016.9.1
乱语:未来知名美少女言情作家谭洁洁的《有多少人作死了自己的爱情》,只有开头结尾,没有中间的故事细节,原本以为能看到一具鲜血淋漓的爱情,到最后只剩下岁月变迁的平淡记忆。也许,这才是一部真正的好小说,她似乎在说:“你们这些狗血的都市男女们,你们的爱情故事开头结尾已经帮你写好了,你们每个人用自己的故事填进去吧!但是你们的命名终究逃不过我的结尾”。